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務實播種.浪漫收割~蠻野子淩與司馬庫斯的美好一役

 

2010.03.18 收到詹律師傳來的司馬庫斯風倒櫸木案無罪證明。

第一時間子淩欲通知拉互依,沒想到回覆的訊息是司馬庫斯倚岕頭目的重病、、、
腦海中浮現倚岕頭目的歷次為櫸木案奔波北上的身影,倚岕頭目時時刻刻以其不需透過言語的堅毅傳承著Gaga的精髓給司馬庫斯部落的年輕一代。

更想起二審期間,倚岕頭目告訴詹律師 :「祖靈托夢告訴他,司馬庫斯風倒櫸木案訴訟要到最高法院後才會贏、、、。 」
我相信,司馬庫斯風倒櫸木案這一戰,在智者倚岕頭目領導部落的人集體反抗被漢人長期漠視部落律法的那一刻,就已贏了不為漢人文明所撼動之gaga律法的傳承聖役

司馬庫斯判決確認無罪函

2010.03.08 詹律師第一時間告知子淩:確認檢方不上訴了,司馬庫斯案判決無罪定讞。

回想2005年第一次到司馬庫斯、、、因為距離遙遠所以美。
思慮環境議題-夥伴們有主見的沒共識、沒意見的也沒共識。
因為距離始終擦身而過的近。

投入環境議題,子淩非學科班出身的知識欠缺,大部分環境相關的知識仰賴參與社會運動的入世學者之不吝指教;和一部份從原住民族的自然宇宙觀之相關著作、傳記、研究吸收概念。既務實又交雜著信仰的浪漫。

際投入環境議題期間 ~
聽說了,原住民族與環保團體間多年的競合互動。
聽說了,多數人對現代原住民族的宇宙觀傳承斷裂的擔憂與質疑。
聽說了,論述與實務及行動的落差。
聽說了,妥協與無力、、、。
耳朵銳利了、、、心就鈍了。

再訪司馬庫斯,現代文明的小木屋~距離遠、近交雜著。
不變的是倚岕頭目眼神與口語中傳承gaga信念的種子。
多年來,子淩心中始終育養著原住民族與環境議題不可分割的種子。
收割的是自己浪漫的固執...


子淩與司馬庫斯點狀式的機緣~

2005.01.18  子淩與蠻野同仁第一次造訪司馬庫斯,部落的脈動因為遺世而獨立。但其傳承卻綿密、、、。
2005.01.19 行政院院會通過「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劃」及「國土復育條例」。當天子淩在司馬庫斯參與泰雅爾族發表反對行政院國土復育條例及方案之聲明,國土復育對這座傷痕累累的島嶼有其必要的急迫性,但不應將長期與土地命脈相連的原住民族做毫無溝通的切割。
2005.01.21 立法院原住民族基本法完成三讀。
2005.08.31
泰利強颱襲台,司馬庫斯唯一聯外道路途中櫸木風倒。
2005.10.14 
司馬庫斯部落會議指派曾榮義、何國正、余榮明三人將林務局處理風倒櫸木剩餘殘材
載回部落,做部落意象造景美化利用,現場遭警員盤檢,後續被檢察官依森林法起訴三人。事件發生後,靜宜大學林益仁老師致電蠻野子淩尋求法律援助,子淩回覆應先用法律扶助基金會之資源,建議尋求新竹法扶協助。
2007.04.18 新竹地方法院依據森林法提起告訴,判刑六個月,緩刑兩年,每人併科罰金16萬元。
2007.04.23
歐密來函請子淩協助發送4月24日【還清白、爭尊嚴,林務局向司馬庫斯部落道歉!
】記者會新聞稿資訊。

2007.04.24 聲援【還清白、爭尊嚴,林務局向司馬庫斯部落道歉!】記者會。

在向林務局抗議的現場.望著倚岕頭目堅忍不拔的眼神...
回想事件剛發生當時,當林老師問子淩怎辦時,子淩出了一個之後看來是不利於部落的餿主意:請他們找新竹法律扶 助基金會。後來聽說,當時法扶的承辦律師自負的認為不需要上山跟部落溝通,要部落相信他們的法律專業。以致於 錯失瞭解原住民的傳統慣俗與部落會議在「Gaga」(即原住民族的習慣法)下實際運作情形的經驗,造成初審的結果看不到任何對部落朋友有利的主張,錯失了反制檢方控訴的機會


子淩深感愧疚,心想能彌補的,就是說服常年受流氓婆子淩壓榨協助蠻野吉貝沙尾訴訟案、太魯閣天祥促參案、阿里山三合一促參案及當時又剛被子淩趕鴨子上架接下承辦台東杉原美麗灣渡假村等案的詹順貴律師。


詹律師爽快的答應流氓婆願意全責義務接下本案。後續子淩協助蒐集有關學者專家對於傳統領域的論述著作和相關資料,而詹律師則積極地向部落請益,投入了解原住民族價值系統,更重新架構全案的司法論述。


 2007.05.27 子淩與詹律師拜訪司馬庫斯,與部落會議進行司法策略討論,並拜訪司馬庫斯鄰近部落了解傳統領域概況。
 2007.05.29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案二審程序準備庭。
 2007.05.30 
行政院抗爭 -『攻守同盟』捍衛司馬庫斯土地主權大行動。
 2007.06.12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案二審程序準備庭。
 2007.06.14 
子淩與詹律師陪同當時總統候選人謝長廷先生再訪司馬庫斯。
 2007.07.31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案二審程序準備庭。
 2007.08.28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案二審庭。

法官破天荒傳喚部落長老與學者擔任專家證人,聽取其對「傳統領域」、「習慣規範」的說明,是台灣司法史上重要的一步。


 2007.09.28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案二審宣判。台灣高等法院96年度上訴字第2092號判決三位部落族人有罪,但刑期與罰金皆較一審減半。

半夜帶領族人從部落趕到法院的司馬庫斯部落頭目倚岕˙穌龍,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頭目說 : 部落拒絕接受有罪判決,但是絕不會灰心或放棄,必將繼續上訴到最高法院。倚岕頭目也表示,部落不排除以「集體自首」的方式,共同捍衛部落傳統領域與習慣規範。

子淩在場亦譴責表示,當天的判決是一個醜陋的妥協。因為,如果法院認定三人有罪,那麼根據《森林法》,結夥並使用搬運設備竊取林產物,應加重判刑,為何法官卻做出減輕刑責的判決?而如果法官已體認到原住民族價值系統中人對自然的善待、和諧、永續與責任,為何沒有勇氣做出無罪判決?


2007.10.22 詹律師為部落遞出司馬庫斯風倒櫸木案上訴狀。
2008.01.13 
司馬庫斯聯盟於竹東五尖教會召開會議。
2008.06.21
子淩與詹律師陪同司改會訪遊司馬庫斯。
2009.12.07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7210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
2010.01.12 
司馬庫斯風倒風倒櫸木案高院更一審程序準備庭。
2010.01.26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案高院更一審辯論庭。
2010.02.09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案高院更一審宣判無罪。
當天走出法院的那一刻~倚岕頭目的笑顏中,讓人看到那股柔軟但絲毫不妥協的力量。
2010.02.10 高院98年度上更()字第565號判決書:曾榮義、何國正、余榮明三人無罪。
2010.03.08
確認司馬庫斯風倒櫸木案檢方未再上訴,本案終結。
2010.03.18 收到台灣高等法院院通刑壬98上更()565字第0990000925號判決確認無罪函。

感謝長期投入身心障礙與環境保護社會議題的詹律師屢受流氓婆子淩壓榨,此次更跨領域且義無反顧的全力協助,與司馬庫斯部落攜手寫下司法與文化歷史上嶄新的一頁。

感謝最高法院刑六庭謝俊雄、陳世雄、魏新和、吳信銘、徐文彥等法官;更一審高等法院王聰明、陳世宗與陳憲裕法官,並未單以漢民族文化與價值審視原住民族議題,而從多元文化主義的觀點審慎做出無罪判決。(據一直關心此案的林孟皇法官表示,此案已納入司訓所教材。)

感謝這段寶貴的機緣,賜予子淩參與司馬庫斯部落族人勇敢、堅毅、傳承gaga風範給子孫的使命之役。
更誠心的祈願祖靈守護引領著部落奮戰的智者倚岕˙穌龍頭目。

流氓婆子淩  2010.03.22

當上帝的部落遇到國家http://blog.yam.com/user/smangu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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